侵害索赔属于“赔付法律关系”,必须有侵权伤害的事实,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然后提出索赔,双方存在因侵权而产生索赔的因果关系。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1、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2、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应当严格依据该罪的相关条件来进行处理,由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存在一定的相似性,都是获取受害人的财产的结果,所以如果在犯罪事实的过程中,存在强迫或者暴力的行为,就使得敲诈勒索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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