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是按照其所调整的法令联系的不同所进行的区分。
民事诉讼调整民事法令联系,也就是对等主体之间的产业和人身联系。它的特点是当事人两边的对等性。民事法令调整的社会联系包含人身权和产业权两部分。人身权包含人格权和身份权;产业权包含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咱们在社会生活傍边往往会发作侵略别人权力或许权力被别人侵略的现象,比方由于谩骂对方导致侵略了别人的声誉、由于错拿了东西造成对别人物的全部权的侵略、由于没有准时交货造成了对别人预期利益的侵略、由于冒充别人商标造成对别人全部的知识产权的侵略等,这些就是民法所要调整的社会联系。咱们也往往会遇到一些需求断定的人身联系,比方两人长时间同居但没有登记是不是夫妻、当一个人逝世后怎么对其产业进行承继、多大的人咱们能够与其进行交易等等,这些也是民法的调整规模。
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追查违法的活动。他所调整的是刑事法令联系。它的当事人两边的法令地位表现出显着的不对等:一方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一方是被告人(违法嫌疑人、罪犯)。这儿触及违法的概念。全部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割裂国家、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损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略国有产业或许劳动群众集体全部的产业,侵略公民私人全部的产业,侵略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以及其他损害社会的行为,按照法令应当受刑罚处分的,都是违法,可是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不认为是违法。还有就是刑法与其他法令的联系:刑法是其他法令的保证法,当违背其他法令地行为达到必定程度的时分,国家将其规定为违法行为。差许多,举证责任不同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程序
1、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2、申请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申请期间
诉讼的任何阶段。
4、申请方式
书面或者口头,不论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还是当事人申请办案人员回避。
5、告知程序
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
6、决定主体
院长:审判人员、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检察长:检察人员、检察院书记员、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鉴定人、翻译人员。
侦查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及由其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鉴定人。
机关决定:审委会决定院长、检委会决定检察长或者侦查机关负责人。
7、申请回避后的处理和救济程序
非法定情形的,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
提出回避申请--(审查期间)--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复议决定。
申请复议一次的主体: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到通知时)。
审查期间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程序除外。
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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