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取消的时间是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一、在一起同居多久算是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此之后男女双方无论同居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
就算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承认实施婚姻的时期,也不以同居时间长短来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的,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就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什么是同居什么是事实婚姻两者的区别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以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不一样,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三、没有结婚证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按正常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可,也就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则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按第一种情况的方式处理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分手后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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