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孩子名字的权利。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并共同给孩子起名字和更名,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这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平等的原则,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属身份使得这种权利成为可能。
无法给孩子起名字,除非获得了监护权。对于孩子来说,名字通常是在出生后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那么,父母离婚后,双方应该协商后改变孩子的名字。关于婚姻家庭关系平等的原则,这种权利行使是基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属身份。此时,父母双方可以共同给孩子取名和更名,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
无 监 护 权 情 况 下 , 父 母 可 以 共 同 给 孩 子 起 名 吗 ?
在我国,父母给孩子起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然而,在某些无监护权情况下,父母可以共同给孩子起名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亲密关系等特殊原因与近亲属、朋友等愿意担任其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书面形式约定监护。因此,在没有监护权的情况下,父母不能共同给孩子起名。
父母离婚后,应协商后改变孩子的名字。在某些无监护权情况下,父母不能共同给孩子起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亲密关系等特殊原因与近亲属、朋友等愿意担任其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书面形式约定监护。因此,父母在无监护权的情况下,不能共同给孩子起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全文6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