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给付期限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正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会被法院所认可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足够的理由,并且出示了相关的、比较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样法院同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还有些情况下,法院会允许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比如说由女方提出的离婚,而且女方把握着相关的证据,法院是会考虑判处离婚的。
在女方怀孕的期间,通常情况下,女方是不会同意离婚的,而男方不能用不当的手段来逼迫女方签字。并且这样的离婚协议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的意思,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是真实且合法的,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是双方否登记了离婚没有多大的关系。换种说法就是夫妻双方没有登记离婚,那么就意味着其婚姻关系就没有解除。
如果是双方都决定离婚的,财产分割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理论上,男方和女方所得到的财产应该是相等的。但是也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来进行财产分割。其实不仅是在女方怀孕期间通常不会判决让二者离婚,在女方哺乳期的时候,一般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申请的。还有就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如果双方都有意愿离婚的话,法院可能会同意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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