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时间:2024-02-17 00:01:09 2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索赔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的赔付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3年。

当事人遇到医疗事故后,要想获得赔偿必须尽快收集证据,并从知道自己受到医疗事故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院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赔偿主体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n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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