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规定,监视居住是可以异地执行,在刑讼法当中对异地执行的监视居住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的。
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例如犯罪嫌疑人非本地,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这个快捷等因素的考虑。
基层的那个刑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主要还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可知,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本人及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除了监视居住外,还有拘留、取保候审以及逮捕,每种强制措施的实施及执法要求等都有详细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等等。
二、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后被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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