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子站讯日前,云南省楚雄州将132.92万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下达到各市县。
楚雄州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全州共补助147人,共52.92万元;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按照每个保护区5万元标准,对楚雄市紫溪山、双柏县大麦地乡、姚安县左门乡、武定县环州乡等16个彝族、苗族、傈僳族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补助资金80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市将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发放给当事人和项目保护责任单位,促进彝州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楚雄州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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