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收集医院医疗纠纷证据,是判断医疗机构处理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问题的重要依据。这是一份极其重要的书面证明材料。目前,病历由医院保管,禁止患者及其家属阅读,导致家属怀疑医院会修改病历。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您怀疑患者因医院过错死亡,家属应立即要求封存、复印病历,以确保医疗机构在短时间内不能篡改病历,确保材料的公平性。可以说,尸检是医疗技术鉴定和司法判决提供的最直接的证据,因此有时医疗机构出于“善意”,可能会劝说家属不要进行尸检。但家属此时应坚持立即尸检,以免日后双方对死因有异议时再作判断。医疗机构告知患者死因不明或者家属对死因有疑问的,家属必须在48小时内立即请求医疗机构尸检,医疗机构必须接受。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当地法医参加尸检,并要求医务人员回避。在医疗保障的实践中,医疗机构经常提出患者叙述不真实的问题,这与病历不同。他们没有问题诱捕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病历不能提供其他证据,很难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法院长期接受。因此,被害人及其家属必须收集知情者的证词。他们应准确记录当时在场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他们当时可以收集证据,将来也可以调查取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案件信息,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的,死亡病例、疑难病例、上级医师查房的讨论记录,会诊意见和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密封、启封。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存。”
第十七条规定:“因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原因造成疑似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解封,封存后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检验时,检验机构应当负责检验由双方共同指定并依法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双方不能共同指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对怀疑输血造成不良后果,需要封存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血液的采血供应机构派人到场。”第二,医生对待死者是否有杀人意图?
医生治疗死者时很可能有杀人的意图。他们有义务和责任在诊疗过程中对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给予充分、积极的帮助,但由于他们认为这会影响到自己的临床业务,让死亡结果发生,所以没有积极履行抢救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他们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如何在医院收集死者的证据?要追究医院死者的责任,首先要进行医学鉴定,确保医院在救治过程中没有过错等。当你不知道如何在医院里收集死者的证据时,过来看看律师网请详细咨询,我们的律师会给您一个详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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