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申领报考对象:
1、因违章或事故之外的其他原因被注销驾驶证后未满三年的;
2、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退役落户本市后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
3、持有部队驾驶证的非现役军人换领地方驾驶证的;
4、中国公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回国后未及时换证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
5、持有转籍驾驶证档案,未及时办理转入手续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
(二)年龄限制:
报考A、B、N、P准驾车型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报考其他准驾车型者(持小型C准驾车型者除外)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二、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驾驶适应性检测合格;
(三)到驾驶证受理窗口加盖“重新报考”审核章后,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学校)报名;
(四)考试项目:
1、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
2、场外道路驾驶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
(二)受理地点:
大柏树考试场中山北一路1101号
四、收费标准
学习驾驶证2元/本沪价涉[92]191号;
磁卡式驾驶证15元/本沪价费(1994)第264号;
汽车驾驶员考试费120元沪价行(1997)第140号
(含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
转证手续费5元/次沪价涉[92]19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555
六、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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