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新规定社保必须要缴纳吗?
我国目前将《劳动法》废除,现行的的是《劳动合同法》,而《劳动合同法》中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保险。对于已经在某单位就职了的职员,可以由单位代为缴纳社保,也可以自己缴纳。但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只能由单位来代为缴纳。单位在办理缴纳手续之前,可以与职员协商确定缴纳比例。
二、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进行缴纳的。
2、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的,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5、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三、社会保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单位给员缴纳保险是强制性的。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