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裁员派遣单位不能解约。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均不能实施合同解除权,但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劳务派遣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被派遣劳动者所处的特殊地位,为方便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法律没有硬性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一定要参加某一方面的工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被派遣劳动者既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参加工会,这是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的角度规定的。
由此可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有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实现这一权利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方没有工会时,另一方应当允许被派遣劳动者加入本单位工会;
如果双方都有工会,可以由劳动者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被选择的单位不得拒绝被派遣劳动者加入本单位工会的请求。有关工会组织应当对此作出妥善安排。
当然,考虑到部分劳务派遣在临时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的特点。
二、劳务派遣公司怎么运作
劳务派遣公司失业运作流程: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告知其工作内容;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送往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单位依法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三、如何认定非法从事劳务派遣的行为
非法从事劳务派遣的情形: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未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他。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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