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7条: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进行变更或撤销。
一、持有驾驶证扣分怎么复议
向交管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在接到申请后的60天内,做出复议决定。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二、现在违章不扣分只罚款吗
不是,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三、驾驶证清分前一天去处理违章扣分可以吗
可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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