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开发商的允诺视为合同条款,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一、售楼时的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售楼时的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是否产生重大影响来判断,如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可视为要约,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
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能否出售商品房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是不能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销售时,应当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主动出示的,购房者可要求其出示或者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相应损失。此外,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出售房屋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相关部门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要注意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查看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预售商品房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对重要事项明确约定并且进行记载。例如:房屋面积、地点、价格、交房时间、支付方式及期限、开发商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等事项。第三,确认该商品房是否存在已出卖、抵押、或被人民法院查封等影响后续合同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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