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补偿协议应约定补偿方式,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明确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交换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
4、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约定;
5、被征收房屋为经营性房屋的,应当约定停产损失;
6、对搬迁期限、过渡期限、过渡期限、纠纷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
征地补偿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征地补偿协议书如下: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协议:说明协议内容、违约责任等,最后签字并注明日期;
2、征地补偿合同协议明确规定了征地用途、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3、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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