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其近亲属也是可以代理办理的,同时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即可。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天的时间,一旦超过就需要当事人是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办理。
一、户口迁移证需要本人吗
户口迁移证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材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迁户口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指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述材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第五条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三、迁移户口原来的户口本要换吗
迁移户口原来的户口本要换的。户口迁入需要换户口本。户口迁入后,户口本上的信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需要换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如果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还领。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户口准迁证的通知》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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