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度医疗如何处罚医生
过度医疗处罚医生的标准是: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二、医生过度医疗的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三、医生过度医疗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吗
过度医疗医生有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的”情形。
构成医疗事故至少要符合三个要件:
1.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前者构成责任事故,后者构成技术事故。
2.有损害结果。即当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之情形发生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医疗人员的过失仅导致病人病情延误恶化、精神伤害痛苦、财产损失,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3.二者要有因果关系。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伤亡的,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若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仅是致害的近因或间接原因,则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三十一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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