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吗?如何计算利息?在建设工程中,工程欠款时有发生,很容易给承包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许多承包人在收回工程欠款时都会尽最大努力收回最高赔偿金。拖欠利息是承包人可以追偿的一种补偿。然而,如何以及何时计算拖欠的利息,许多承包商并不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当建设工程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是会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多种原因。,但这并不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工程款的根本原因,往往是借口。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无意按时支付工程款,应及时催款,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实践中,施工合同中有时对拖欠利息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有人怀疑能否向发包人追讨拖欠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未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建设项目双方约定按约定处理利息,但未约定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利息。同时,根据《解释》,拖欠工程款利息自工程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起诉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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