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长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一、商品房交钥匙交房程序怎么走
商品房交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是交房。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哪些房子不能过户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三、商品房交付标准是什么
从法定的交付标准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但是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具体而言,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从约定的交房标准而言,则根据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考察是否符合交房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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