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状况下,一旦出现借贷方未能按期偿还借款的现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中的第六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此类借款人应按约或按照国家规定向银行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充赔偿。
换而言之,对于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人,仍负有支付逾期利息的严格法律责任。
若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也就是债权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其对应的逾期利息,那么法院判决借款人按照判罚履行还款义务,如若此时借款人未能依照判决结果按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应当加倍支付未尽履行义务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
然而,仅限于一般的民事债务纠纷,这并不足以导致借债人因此负刑事责任而需入狱服刑。
实际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借款人有经济能力偿还却刻意选择欠款不还,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情节恶略程度,从而构成犯罪,否则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
比如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包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等,但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经过仔细调查取证以及运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才能最后作出判断认定。
总结以上阐述,尽管无借款合同借贷造成的欠款问题属于民事范畴的债务纠纷,无法直接引发借债人被关押坐监的局面。
然而,如果借款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置若罔闻,仍然有很大可能面临支付迟延履行带来的各种法律责任和可能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7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