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可由其配偶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方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由父母扣除,也可由本人扣除。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应留下相关证明等资料准备。
个税继续教育支出怎么扣除
1、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超过85000元,没有上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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