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岗降薪没有签订更改合同算合法吗
若企业未经劳动者的同意擅自进行岗位调动,同时有意降低其所享有的薪酬福利标准,便可视为企业实施了恶意的岗位调整手段,此举无疑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在此情况下,企业在有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时,务必事先与劳动者达成共识,且需以书面形式确认相关决策已得到双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调岗降薪变相辞退员工怎么办
如若公司实施将员工岗位调动且降薪待遇,实则是以间接方式结束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此情形之下,这位劳动者既可主张解除现有劳动合同,也可依据上述条款寻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的经济赔偿方式为按照该名劳动者在所在单位任职的时长计算,每满一整年,便会得到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额。
然而,如果一位员工在同一机构内工作达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整年,其经济赔偿额就应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者,则应当获得半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赔偿。
假如雇主未能依法履行此项经济赔偿责任,这位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亲自前往本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甚满意的话,还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调岗降薪没有签订更改合同算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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