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而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3、采用查账征收方法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4、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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