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时能找检察院。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些什么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
1、指控犯罪行为;
2、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回避;
3、参加诉讼;
4、委托诉讼代理人;
5、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6、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二、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多久
对控告人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原告人。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副本送达人民检察院。对控告人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原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三、酒店丢东西需要报警吗?
有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