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劳动法规定多久申请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当劳动局监察大队确认情况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单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
(四)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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