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
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一、如何在法院起诉离婚?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进行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听取被告方答辩,接受法庭调查(涉及婚姻状况评估、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进行法庭辩论、参与法庭调解(必经程序)、做最后陈述;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二、离婚起诉要多久开庭
1、一般离婚需要32-42天才开庭。具体如下:立案审查时间为1-7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为1-5天,举证期限30天,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2、起诉离婚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可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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