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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往往要花费大量的积蓄,是市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近年来,市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营造让广大群众明白购房,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此外,该负责人在接受采访的同时,还对购房者普遍关心的交易政策做了集中解答。
规范房产市场有何措施?
记者: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市国土房管局:前不久,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许可时,应对商品住房整幢进行申请,禁止按单元、分层申报。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必须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一次性公开,整幢、全部同时对外销售。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统一规范制作《面积价格公示栏》,公示每套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价格和套内面积价格,让购房者明白购房。
此外,我市加大力度,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收取相关费用的,应按照可售房源与需求购房者1:1的比例确定交款的购房户数。
咋防开发商一房二卖?
记者: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合同到登记、办证还有一个时间段,这当中怎样防止开发企业将已售房屋再拿去销售或抵押呢?
市国土房管局:网上签约和联机备案能使开发企业的已售房屋信息及时传递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并限制再次出售,从而有效杜绝一房二卖。主城区现在已经全部实行网上签约,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立即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合同,在进行网上签约时要亲自输入自己的密码,并注意密码安全。远郊区县现在已经基本实行联机备案,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立即打印联机备案单。
购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记者:房屋是不动产,与一般的商品有区别,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市国土房管局:首先,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都要了解卖方是否已取得合法的售房证明,就是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是房地产权证。
其次,在有了合法的售房证明之后,要注意防范三类风险:一是要看买的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二是是否已经出售;三是在商铺销售中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的方式分零销售。第三,在签订购房和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登记和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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