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增加的。
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减免的情况有: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有义务抚养未成年人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长期死亡导致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经核实无法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的,可以免除支付方的要求。如果其他情况生病没有失去劳动能力,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能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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