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对方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摩托车相撞?
如果摩托车相撞对方起诉的处理方式为:搜集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应诉。
1、如果不放心,请一个律师没有关系。但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白花律师费。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的律师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异议的,不管怎么样,核定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在打。
2、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
3、二次治疗费用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以后再打官司,你还是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和这次一样,没有影响。
4、交强险额度内的费用你的全额承担的,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的话,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就是6:4,你6他4,属于你的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险全额承担,只要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都应当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你也没有承担义务。
5、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他承担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这是好事,避免了在伤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无休止的协调、协商。反正判决结果伤者和保险公司都必须接受,你也不会增加额外损失。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
5、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在我国,无论是机动车还是摩托车电动车等,都是我国法律法规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之后,要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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