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必须是犯罪的银行卡吗
即使在相关人员明知的情形之下为他人提供洗钱账户依然构成违法犯罪,依法定罪量刑,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若在丝毫不知情的前提下被人利用其账户进行洗钱,则不视为犯罪行为成立,然而仍须承受法律责任,通常为民事赔偿责任。
为非法资金转移提供适宜的账户,无疑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洗钱罪是毋庸置疑的结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洗钱提供资金账户的人怎么判刑
本国现行《刑法典》明文规定,如出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法活动中,其收益及产生的收益都应被依法没收,并根据情节轻微与否予以相应刑事处罚,其中包括:第一,提供用于实施非法交易的银行账户;第二,将资金转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等形式;第三,利用转账或其它支付结算方式转移非法收入;第四,资金跨境转移;以及第五,通过其它方式掩盖或隐瞒犯罪所获取的收益来源与性质。
对于单位违法犯罪者,同样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对单位处以罚金,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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