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里不开证明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你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此证明也可以作为你新职单位的入职依据了。
二、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或其他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确定劳动关系及明确各方权力义务。有了劳动合同才证明在该公司有合法的职位及收入。
(二)工资表。由企业向员工结算该月工资的凭证,通常工资表有三份,分别由劳动者、企业、劳动工。
(三)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是用于证明此纳税人完成了纳税得义务,才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误工费。
(四)医院误工证明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指当事人在治疗中和终止治疗后无法从事工作的时期证明,主要内容是停止治疗出院后的休息恢复期或是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出伤残导致无法工作。
三、误工费的特点是什么
(一)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二)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三)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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