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四、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
一、有遗嘱的房产怎么过户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办法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嘱的种类有: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遗嘱;
4、口头遗嘱;
5、公证遗嘱。
二、房屋继承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继承所需流程如下: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是: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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