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可撤销可变更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29 10:31:34 3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的是:合同在订立时,由于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不真实,允许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遭遇欺诈、胁迫等原因签订的合同,都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变更的内容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重大误解合同有效吗?

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有重大误解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被撤销或者变更。一经撤销则合同无效,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申请法院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怎么样算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三、撤销合同适用多少年诉讼时效

撤销合同适用的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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