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捕鱼判多久
1、长江捕鱼涉嫌非法捕捞罪,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决定判刑标准。比如捕鱼器械电力越大、可能对鱼类造成的伤害越大、捕鱼量越大,判刑就会越重。甚至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为故意。
公民在长江捕鱼犯法吗
公民在长江捕鱼犯法。
在长江禁渔期内钓鱼确实违法了相关规定,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最好不要去长江钓鱼,一旦被发现,轻则警告,重则罚款。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规定禁止捕捞的期限。通常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及国际渔业协定等形式,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捕捞。它与禁渔区的作用近似。在中国,禁渔期与禁渔区的规定往往同时并用,即在一定时期内在划定水域内禁止捕捞。
如中国政府对吕泗渔场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止捕捞大黄鱼和小黄鱼的禁渔期;中国沿海近岸幼鱼出现高峰季节对定置张网实行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禁渔期等。
在内陆水域的鱼类繁殖或越冬季节,也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规定禁渔期,大致可分春季禁渔和冬季禁渔两种。实施禁渔期的规定,也是增殖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规定在幼鱼生长阶段的一定时期禁止捕捞,还有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增加渔业产值。
《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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