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商品房退房业务时,客户需向有关部门提交详细且完备的文件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退房申请书》;
2.与开发商共同签订的《商品房退房协议》;
3.根据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填写的《退房注销申请表》;
4.由开发商出具的《商品房退购房源再销售委托书》;
5.涉及到价格变动的,需提供相应的价格备案材料;
6.原购房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7.所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
8.若原购房过程中有房贷产生,则需提供房贷已结清的证明文件。以上各项资料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提交,以确保顺利完成退房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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