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14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在这部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全方位法律保护的条例中,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20%以上的初中生尝试过吸烟,其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已表现出今后吸烟的倾向。而由烟草控制专家杨功焕教授主持的研究则显示,国人开始吸烟的平均年龄提前到14岁,比1997年公布的调查结果提前5岁。未成年人饮酒的情况同样不令人乐观,中学生酗酒闹事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条例中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是有必要的。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在立法中应用的是一刀切的原则,即禁止任何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为大人代买烟酒的现象成为条例执行的障碍。过去上海邻里关系比较密切,弄堂口的烟杂店对每家每户的情况都很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是为家里人跑腿买烟酒一问便知。而如今社会人口流动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后,邻里关系也不像过去那样密切,经营者根本无法判断出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最终目的。
上海将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消息一经媒体报道,立即成为上海市民讨论的热点。大多数市民对禁售令表示支持,认为烟酒对于青少年的毒害作用极大,应当保证孩子们与烟酒绝缘。还有一些市民认为家长应该以身作则,减少未成年人耳濡目染不良习气的机会。
制订烟酒禁售令并不难,关键是如何执行。事实上,在1999年11月我国正式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曾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有记者在法律实施后曾在沈阳、南宁、福州、郑州等地暗访,请几个十来岁的小朋友帮忙购买烟酒,结果几乎一路畅行无阻。
法律中未曾规定违反禁售令将带来的法律责任,是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的一大原因。有的商家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后还振振有辞:现在小孩发育得快,我怎么知道他是未成年人?而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专家指出,禁售令涉及的有关部门、学校和家长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也是造成法律可操作性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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