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用的是别名或曾用名,而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若“别名(曾用名)”一栏空白,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人。
一、户口名字改了房产证怎么改
身份证名字更改后,想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同时带上(会进行收费)。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两个身份证(旧的和新的)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之前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4、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交登记费80元,贴花费5元。
二、身份证可以改名字吗?
身份证的名字是可以改名的,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三、出生证明的名字上户口可以改吗
出生证明的名字上户口可以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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