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双方到场。离婚协议必须由民政局共同处理;虽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但离婚诉讼是一种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即使委托律师开庭,当事人也必须出庭。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定居或常年居住在国外,在办理相关公平认证手续后,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不得出庭。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才能离吗?
都需要到场,登记离婚,
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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