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原告是在医疗行为中受到损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患者,被告是具有执业许可证和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一、起诉两家医院应该去哪个法院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或过错医疗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之规定,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均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其中赔偿标准较高的医疗机构所在地标准执行,因此建议向赔偿标准较高的地区起诉。
二、医患纠纷该怎样处理
医患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具备官方性。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4、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发生医患纠纷的,双方无法调解的,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就医院的诊疗过程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有哪些程序
患者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包括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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