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与某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但后不愿到该单位工作,又另找了一家用人单位,该怎样办理改派手续
答:在禅城区内工作,不用办理改派手续;
外市改派提供材料:
1、本人的申请报告;
2、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接收意见(加盖公章)。
3、原用人单位的意见;
二、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办法。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之日算起),毕业生在毕业派遣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三、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到辖区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毕业生的户籍关系、档案是否可以保留在学校
已与单位签约但暂时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及落户手续办理的同学;准备出国留学深造的同学;准备考专升本或考研的同学;暂时不想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可将户籍关系、档案等2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工作单位;超过2年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生源所在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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