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刑事具体立案标准如下: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且恶意逾期三个月以上未归还的。信用卡借款,被认定为民事纠纷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信用卡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的,适用刑事诉讼程序。信用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别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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