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三轮车摔谁的责任
乘客乘坐三轮车时,由于车辆未停稳,乘务人员便打开车门,加之车上比较拥挤,导致乘客摔出车外受伤。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乘客在购买车票后与公共汽车经营者订立了运输合同,经营者应当保证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由于乘务人员未将车停稳便打开车门,导致乘客摔伤,乘务人员的行为构成了过错。因此,责任应由公共汽车公司承担。
二、乘客受伤的原因
乘客在乘坐公共汽车时,由于车辆未停稳,乘务人员便打开车门,加之车上比较拥挤,导致乘客摔出车外受伤。
乘务人员的行为构成了过错,而肖某的受伤完全是由于乘务人员的过错所致。
三、公交公司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乘客在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遵守乘车规定,同时运输方应保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乘客乘坐公共汽车并购买了车票,便与公共汽车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公共汽车公司便负有保证肖某乘车安全的义务。
由于公共汽车公司未履行保证肖某乘车安全的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责任。
你是否有过乘坐三轮车摔伤的经历?或者你是否知道身边的人有过类似的遭遇?如果你对这类法律问题有更多的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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