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时间:2023-04-02 09:45:18 1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财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进行公证。

一、财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

财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等;

2.证明财产基本信息的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遗嘱等;

3.办理继承权公证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如果无法到场并放弃继承权的,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公证后的遗产更具有法律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继承权公证书有时效吗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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