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由1680元/月提高到1820元/月,最低标准仍按975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苏州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失业金领取所需材料
1.与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2.户口簿
3.《身份证》
4.3张一寸免冠照片
二、失业金领取所需流程
1.去退工备案登记对应的市或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到指定街道或社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
3.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按街道或社区要求及时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1.领取失业金期间怎么参加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但不包括下列人员:①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已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的人员;②已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③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④个人提出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怎么办?
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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