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种类包括几个部分
时间:2023-03-09 20:52:45 1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非法使用警械刑事责任有哪些

非法使用警械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可能为以下几种:

(1)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二、我国刑期长短分为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三)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缓刑属于有期徒刑吗

缓刑和有期徒刑有着本质的区别,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缓刑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还是从属于所判处的主刑。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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