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时间:2023-06-07 11:30:54 4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证明、验资报告等。具体介绍如下: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地税征(2008)22号】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请提供以下资料及表格: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则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等外资金融企业,则提供银监会或保监会的批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市范围内迁移企业不需要提供)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有限公司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8.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9.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12.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13、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还应提供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的承诺书(详见文件附件)。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税务登记 最新知识
针对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