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齐全是集资房取得产证的前提条件。
集资房通常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买卖,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一、集资房的注意事项
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线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
2、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3、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
(1)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
(2)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4、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5、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
6、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
二、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
2、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
(二)手续申办上的区别
1、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
2、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三)买卖是否有限制的区别
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2、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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