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误工时间:
1、有定残,由事故发生日起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至休息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规定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365天*平均经济损失
相关赔偿项目;
1、护理费=护理期(天)*
(50-100)元/天
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3、住宿费=住宿期(天)*
(50-100)元/天
4、住宿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
50元/天
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
(500-100)元/天
此外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中发现,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
一、交通事故10级有什么伤残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财产损失、鉴定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2)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如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载明后续治疗费具体金额,则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主张;
(3)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可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结果载明的误工天数进行主张;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营养费,可以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结果载明的天数主张,营养费按照50元/日的标准主张;
(6)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天数决定;
(7)残疾赔偿金;
(8)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决定;
(9)精神损害抚慰金,10级伤残一般按照5000元-10000元的标准主张。
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交通肇事赔偿哪些项目
1、医疗费
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湖北省的标准是每天15元。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护理费
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护理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果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意见需要多人护理的,可能要求支付多人的护理费。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5、交通费
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确定交通费应考虑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6、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系数*赔偿年限
7、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
8、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
应注意:
(1)、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应当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残疾辅助器具费支付方式可以灵活选择,但要保证权利人及时得到救济。
9、被扶养人生活费
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期限、赔偿份额以及赔偿总额限制。
10、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指数,即年数;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以及死亡者年龄的因素。
1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相区别在于赔偿基数的不同。
12、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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