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借钱到期不曾归还并抗议受到骚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案情下,原告诉讼的主体(债权方,此处称为原告)与被告抗辩的对象(负债人,此处称为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第三者的指控对象明晰可见,并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债务)以及坚实的事实、充足的理由(如借款行事及被告逾期而未偿还债务)。这些要素同时满足了民事案件的起诉法定要件。原告可以向该国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并附随被告具体人数的书面副本。在秉承诚实原则的前提下,若实在无法撰写起诉书,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表述其诉讼意愿,待法院负责记录人员进行笔录,并将这一信息告知被告方。当法院受理这种民事纠纷时,如果案件情况适合于采取调解方式处理,会预先安排调解流程。但是,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那么法院将不再进行调解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原告需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催收欠款的往来信函等,以证实借款事实以及被告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如果被告声称遭受了骚扰,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身的行为并没有超越合理限度,并且没有给被告带来不适当的困扰。如果被告确实存在骚扰行为,原告有权提出反诉或者另行发起侵权诉讼。在侵权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也没有给被告带来骚扰。总的来说,如果有人借钱到期未还并声称受到了骚扰,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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