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确保储藏、保存和养护标的物,而非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实施仓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进行;仓储管理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仓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储藏、保存和养护标的物,而非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其次,在实施仓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进行;另外,仓储管理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仓 储 合 同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什 么 ?
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是指出纳人将货物存放在受让人指定的仓库中,并由受让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持诚实信用,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做出虚假陈述。
2. 合法合规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得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接受合同条款。
4. 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者不公平待遇。
5. 及时履行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6. 明确责任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能够依法解决问题。
以上是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对于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为自己的不了解而产生纠纷。
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储藏、保存和养护标的物,同时遵守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及时履行和明确责任原则。这些原则对于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为自己的不了解而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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